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之權益(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為第一天),但本店商品適用於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猶豫期。因此敝司所販售之商品為生鮮、冷藏、冷凍等有保存期限的商品,並不適用七日鑑賞期退換貨服務。
⋯⋯⋯商品資訊⋯⋯⋯
●成份:雞腿(台灣)、水、甘藷粉、糖、鹽、蒜頭、黑胡椒粒
●重量:290g±10%
●料理方式:退冰後,雞腿排排丟入油炸5分左右,灑上胡椒鹽切成條狀即可出餐。(亦可烤或煎)
●過敏源資訊:本產品含堅果類等過敏原,食用後可能導致過敏反應。
●保存方式:-18℃以下冷凍保存
●產地:台灣
●消費者服務專線:02-2915-2307
●有效日期:標示於包裝上
●保存期限:一年
●廠商名稱:紅杉食品
●廠商地址: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7巷4號
●本產品已投保華南產物保險產品責任險一仟萬元整。
(投保金額不等同理賠金額)